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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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告吉利侵權 中國首起汽車知識產權案開庭
AUTONET記者:曾祥杰(08/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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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前六大車廠-日本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與中國的吉利汽車發生商標產權爭端,因此在日前對簿公堂,這是中國第一起汽車知識產權爭端。原因是去年12月,豐田汽車認為吉利的美日汽車使用的商標與豐田的圖形、文字商標相似,造成商標侵權,並且吉利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吉利美日汽車、豐田動力、豐田8A發動機等文字,有誤導消費者與不正當競爭之嫌疑,因此豐田告上人民法庭,要求吉利與其經銷商共同賠償1392萬元人民幣,並支付豐田為制止侵權支出的15萬元費用。目前該案在法庭一審終了,但結果尚未公佈。

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的這場侵權訴訟中,日本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向法庭提交了30多份証據,稱吉利汽車公司在美日汽車上使用的車標酷似豐田汽車“牛頭”造型的注冊商標,對消費者造成了誤導,侵害了豐田公司的商標權。同時,日本豐田還認為吉利在對外宣傳中打出“豐田動力,價格動心”和“使用豐田8A發動機”的宣傳語,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損害了豐田的競爭優勢。

而被告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王中在法庭上辯稱,豐田商標1990年在中國注冊,吉利的商標也在1996年於中國國家商標局注冊,國家商標局批准吉利商標的注冊本身就足以証明,吉利美日汽車商標對豐田不構成侵權,並為此也向法庭提供了30多份反駁証據。而且經市場調查公司在公証機構的監督下,對美日圖形商標與豐田圖形商標進行了識別性調查,結果表明,消費者在購車時買回錯誤品牌的汽車機會幾乎為零。另外,對於豐田從未向吉利提供發動機的指控,吉利辯稱,美日汽車雖然使用的不是原裝進口的豐田發動機,但卻是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公司生產的8A發動機。

日本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是世界前六強之一,2001年,豐田在中國的汽車銷量已經超過十萬輛,約佔中國進口汽車的16﹪。中國第一家民營汽車企業吉利集團1997年開始生產汽車,2002年吉利總共銷售汽車接近5萬輛,市場佔有率達到4.5﹪,預計今年汽車銷量可以達到十萬輛。在高速成長的中國汽車市場上,兩家汽車公司已經形成了明顯的對峙局面。而這場侵權官司就是豐田維護自身產全與市場優勢的關鍵手段;然而,此案經過近七個小時的審理,所有庭審都已結束。因雙方調解不成功,法庭將擇日進行宣判,到底誰勝誰輸,也受到高度關注。
(照片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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