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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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11月1日起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開放行駛北市市快速(高架)道路
AUTONET記者:盧佛青(11/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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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行駛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同時市府也配合交通部「原則開放,例外禁止」之政策方向辦理。臺北市市區快速(高架)道路將於20007年11月1日零時起開放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高架)道路,計有堤頂大道等9條;至於新生高架道路因圓山地區正進行橋樑拆除及改建等工程,在行車安全考量下暫不予開放此類型機車行駛。

目前臺北市已針對各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各快速(高架)道路之上匝道處及與高速公路相銜接處均設置車輛專行與指示或禁制等標誌,同時在路段中也設有路段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告示牌面,為避免前述交通新措施實施而造成用路人駕車之不適應性,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呼籲下列各類駕駛朋友自2007年11月1日起應多加留意與遵守下列事項:

一、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騎士朋友:為維護自身及他人行車的安全及整體交通秩序順暢,請務必遵守不超速、不任意變換車道、不行駛路肩及不在同車道內超車等「四不」之行車規定,並能遵守跟車及彼此不併排行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將配合加強執法取締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相關規定舉發處分。另外,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也特別提醒此類型機車騎士朋友們,由於建國高架道路北端及環東大道往東係直接分別與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及國道3號(南港聯絡道)相接,基於行車安全及避免發生違規行駛高速公路之情形,凡行經該兩路段時務必提前下匝道;其中,建國高架道路南往北方向須於民權東路前之匝道下接平面道路,環東大道西往東方向須於經貿一路前之匝道下接行駛市區經貿一路之平面道路。

二、250cc-549cc大型重型機車之騎士朋友:由於臺北市快速(高架)道路並未開放250cc至549cc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故此類型機車仍應比照一般機車行駛之相關規定,如依規定「二段式左轉」與禁止行駛「禁行機車」之車道,因此請此類型之機車騎士朋友們切勿違規行駛。

三、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號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規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根據臺北市監理處統計,登籍於臺北市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截至2007年10月29日止,尚有304輛車未完成換牌手續;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呼籲此類型機車車主應在完成號牌換發後,始得行駛於臺北市快速(高架)道路或快速公路。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相關規定,自2007年11月1日零時起比照小型汽車行駛臺北市快速(高架)道路及市區道路,因此對於此類新運具使用者加入的同時,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呼籲各用路人彼此均應本於共享之理念,尊重彼此的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以共創安全、合諧及有序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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