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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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自行車定位與自行車道建置構想
AUTONET記者:盧佛青(12/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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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目前運輸系統已著重以大眾運輸、自行車及步行為主之綠色運具,近年來本市除已建置108公里河濱腳踏車道路網外,亦積極佈設市區腳踏車道路網,民眾腳踏車可行駛於本市腳踏車專用道及已設置標誌或標線之人行道上或最靠外側車道路邊行駛。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自行車屬慢車,其路權是行駛於慢車道靠右側路邊行駛或最靠外側車道路邊行駛,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之三略以「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故腳踏車可行駛於本市已設置標誌或標線之人行道上或最靠外側車道路邊行駛。本市市區自行車道定位,在一般日以服務通勤運輸為主,休閒遊憩為輔;在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陸續完工通車下,自行車除可作為短途通勤使用外,大眾運輸與自行車的結合更可達到長距離與迅速便捷的目的。

本市自行車道路網以人車共道及腳踏車專用道兩種方式規劃,建構市區 腳踏車道以短程接駁、通勤、遊憩為主要目標,優先檢討本市捷運站、住宅區、學校、景點、河濱腳踏車道之間的道路系統,規劃腳踏車騎乘動線,透過點、線、面方式,並於道路沿線設置指引標誌指引腳踏車騎乘路線,逐步擴大腳踏車道路網。並定期觀察主、次要幹道交通流量的變化情形,在道路現況服務水準得以接受的情形下,建立通勤腳踏車路網,至於人行道寬度不足或無人行道部分,以設置指引標誌方式指引腳踏車騎乘路線。

為利本市永續發展,希望民眾能多使用自行車,初期使用行人與自行車共用人行道時,能遵循本市於自行車道所設置標誌、標線指示,能禮讓行人,本市後續將加快市區自行車道路網建置速度,設置自行車專用道,以提供更安全舒適之騎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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