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把這篇文章貼到Plurk噗浪 把這篇文章貼到twitter 把這篇文章貼到FaceBook
汽機車怠速三分鐘開罰確定!治標不治本枉顧現實狀況
AUTONET記者:蔡致堅(11/11/2011)
字級設定:
最近地球暖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全球氣候變遷不說,大自然也開始反撲,因此各國紛紛祭出嚴苛的法規來減緩暖化速度,向來在法規上總是不切實際卻也沾沾自喜為最嚴苛的台灣,如今針對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確定要開罰,明年三月起罰鍰將分為1500元、3000元及6000元,如不改善可每3分鐘連續開罰至多60000元。但這樣的罰責似乎治標不治本,甚至沒有考量到本地實際交通狀況。

根據環保署在11月8日所發布的新聞稿:預告「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及「機動車輛違反停車怠速熄火罰鍰標準」草案全文如下:

「為使民眾養成停車後立即熄火之習慣,避免車輛長時間怠速造成空氣污染,立法院於本(100)年4月8日第7屆第7會期第8次會議,通過江義雄等28位立法委員提案增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1及第63條之1條文,除對怠速加以定義,要求怠速時間過長之汽機車輛應熄火,並授權環保署訂定相關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

環保署已完成研訂「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草案,並於100年11月7日辦理預告作業。管制重點係指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逾3分鐘,請關閉引擎,避免因怠速排放空氣污染物影響空氣品質。若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或交通事故等致停車怠速於行駛道路中之機動車輛,亦可免受其管理辦法限制。

環保署表示,部分車種因需要維持引擎怠速便於相關作業,本管理辦法草案已將有怠速必要之車種列為排除條款對象,例如:吊車、救濟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工程車、教練車、殘障用特製車、灑水車、郵車、垃圾車、清掃車、水肥車、囚車、殯儀館運靈車及經交通部核定之其他車輛。

另外,對於載客用車部分,基於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得於乘客上車前15分鐘啟動引擎,乘客下車停妥後,須關閉引擎。計程車於招呼站候客時,駕駛未離開駕駛座攬客,前3部排班車輛,基於機動性亦可維持引擎怠速狀態。

環保署呼籲車輛駕駛們,車輛怠速所排放之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是有害的,養成停車後立即熄火之習慣,除了可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亦可節省燃油消耗,以達節能減碳及環境保護之目的。」

其實環保署的目的值得嘉許,畢竟這是為了保護環境所制定的罰責,但做法稍嫌草率,因為要多少稽查人員取締(莫非又要開放徵稽查員提供就業機會?還是外包給特定廠商執行?)?怎麼執行都沒有相關條文,實施後恐怕會有不少爭議。放眼台灣目前有多少10年以上老車(過去引擎電腦控制技術沒有現在精準,廢氣排放標準也屬於多年前規範),或者有多少會排放「黑煙」的工程車、公車、商用車與巴士在路上跑,同時上千萬輛機車中有多少符合五期環保?倘若真要讓都會區的空氣品質變好,反倒可先從這些車輛下手,以法令規定業者必須購買Hybrid與電動車輛(這一定會讓業者反彈),以更多減稅優惠讓車商願意引進具有引擎怠速停止運轉功能的車輛,以及儘早建置電動車相關硬體設施讓電動車普及化(但這下又有官員害怕被冠上圖利他人的大帽子),甚至要求汽機車製造商導入新技術來降低污染。但回歸到根本,應該是抑制汽機車數量成長,不過在這前提下是…台灣必須要有便捷的交通網,尤其是人口稠密的大都會區!

如果說真要提升空氣品質,建議倒不如先從國內的大財團下手,石化工業所排放的廢氣不僅污染嚴重,更會帶來對健康莫大威脅,縱使開罰卻僅「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畢竟這些「金主」得罪不起,可憐的還是小老百姓。

   新聞列表(11/11/2011)
















   
▲TOP

AutoNet汽車日報 版權所有 禁止轉載 c 1996-2011 AutoNet.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2)2768-9907 Fax:(02)2749-287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