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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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政府、官員與財團不會錯!永遠是老百姓的錯?
AUTONET記者:Gilbert(08/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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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曾經推出許多的優惠政策,但始終〝不夠實惠〞造成利用率不足的窘境!
 
由於遠通電收在實施國道電子收費的項目中,始終無法達到約定的利用率而形成違約狀態,政府理應依照合約而進行開罰,但日前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發布了一篇新聞稿表示,由於推動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是終極目標,而「遠通電收」承諾將於明年提出「零元eTAG」的方案,其投入金費已經高於違約的裁罰金額,因此不用再另行處分!而且高公局特別指出「遠通電收」因提出超出契約規定之0元eTag」及原價購回OBU方案以改善ETC利用率,預估將因此再投入10億元以上之契約外成本負擔,此一數字遠高於一年1.825億元的罰款,實質上已形同處罰。

 
良好的ETC政策確實能夠提高國道的使用效率,但國內的ETC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只是明明是違約在先,為何可以事後補救就不用受罰?難道「遠通電收」前幾年的OBU方案在國道高速公路上如此這般的胡搞瞎搞,造成民眾的不便與累積的民怨,難道就能夠這樣的一筆勾消?如果eTAG可以成功,就表示當時推出OBU的計畫是失敗的,那麼誰能夠為當初准許OBU方案而造成損失進行彌補?「遠通電收」在國道上對往來車輛進行收費並且分紅,做的是獨門的生意,根本沒有虧本的可能!

而且姑且不論高公局是否有偏袒「遠通電收」的嫌疑,但是對於民眾的態度卻實在是有天壤之別,因為一般民眾若是沒有安裝OBU硬(誤)闖ETC車道便會收到600元的罰單再加上應繳交的過路費40元,不僅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如果還是沒繳罰款甚至還會再依未繳過路費國道法而再罰款3000元。一樣是觸法,為政府對待財團與小老百姓是如此這樣的大小眼待遇!?而且有媒體報導甚至進一步指出,如果未來高速公路全面計程收費,民眾沒有安裝eTag也沒事先登記,行駛國道將會成為〝違規通行〞,天哪!這難道是將「遠通電收」的商品當作是〝政令〞在宣導嗎?

到底政府是站在財團的立場,還是為人民撐腰?

再撇開ETC的部分不談,近來還有一則新聞指出2010年臺灣地區的生育率從2009年的1.03驟降至0.895,不僅創下歷年的新低點,平均每對夫妻一輩子生育不到1名子女,而台灣2009年還以0.01之差險勝德國,生育率居全球倒數第二;2010年則成為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國家,再拿下一個世界第一的頭銜!

為此內政部官員表示生育率持續下降是世界趨勢,再加上20101年又適逢虎年與民間所說的「孤鸞年」,國人結婚對數和生育人口因此而下滑,但2011年是建國百年,不少人想討個吉利選在今年結婚生子,連因此估計今年台灣的總生育率應會呈現成長的趨勢,並且回到1以上的水準。或許這位官員說的話都是事實,但是又有那個官員想過到了民國101年,生育率又要如何維持繼續攀升的趨勢呢?

總不成,不生小孩要罰款吧?老實說,依目前的趨勢來看,我真的很怕哪天會出現這樣的官員…

   新聞列表(08/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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