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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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被逮心慌慌,加拿大交警公佈八大超速藉口!
AUTONET記者:洪士耕(02/2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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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讀者騎車或開車上路,多少都有貪快超速、遭到測速照相舉發的經驗,甚至被警察當場攔下,不僅造成荷包失血,也可能傷人害己、影響交通安全。不過超速問題固然必須正視,小編今天也帶讀者輕鬆一下,透過加拿大警方最近公佈的「八大超速藉口」,看看加拿大駕駛在超速被警方逮個正著時,情急之下用以搪塞的理由跟台灣是否雷同!

首先是「燃料快用完了,必須快去加油」,提出這條理由的駕駛若非對汽車相關常識嚴重不足,就是大大侮辱了警察的智商;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與油耗成正比,即使理由為真,持續用足以被視為超速的速度行駛,燃料只有更快用完的份。其次是「趕著上廁所」及「上班遲到」,這兩項理由倒是中規中矩,由於太過簡單直白,相信警察先生也無從辨明真假,只能附上一張罰單,作為上廁所沒帶衛生紙或向老闆解釋遲到原因的好工具。

不過「這輛車是新車,不習慣也不常開」這條理由可就有些荒謬,除非時速表故障,否則只要略一瞥眼,相信行駛速度絕對清清楚楚擺在眼前,不過小編似乎也提供了一條新的超速藉口,就是「時速表故障」,但還是希望讀者安全駕駛,別讓這條藉口派上用場。

接下來的則屬個案,一名駕駛告訴警方他的父親已經過世,必須盡早回家奔喪,然而經過查證,發現這名老兄並未說謊──但他父親的往生卻是六星期前;另一名駕駛更誇張,他告訴警方,他的父親發生意外,很有可能已經死亡,讓警方緊急呼叫救護車,還開路引導駕駛回家,最後發現一切都是謊言,不僅謊報還浪費社會資源,這名超速駕駛的下場想必更加嚴重。

還有一名膽大包天的駕駛不但超速、竟然還超了警方的車,遭到攔下以後,他的理由是「認為警方不喜歡被跟車,所以想超到前面」;不過最後一名女性駕駛的超速理由就有點冤枉,當她開車返家時,恰巧所住社區發生案件,加拿大消防局派車前往,這名女駕駛以為家裡發生意外,連忙加催油門,最後反而吃了一張罰單。

無論上述的理由你曾經用過幾條,俗話說〝十次車禍九次快〞,依據國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超速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24,000元以下罰鍰,甚至會當場禁止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既危險又傷荷包,AutoNet汽車日報還是必須呼籲讀者不要貪快,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此外,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的網站也提供台北市全數131支固定式測速照機的擺放地點,在此列出供讀者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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