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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為交通部被踢爆「汽燃費」徵收金額計算錯誤,導致29年來超徵全民約11億稅款的事件,導致「汽燃費」隨油徵收的聲音又開始在政壇中悄悄浮現,只是此一事件的發展態勢對於筆者來說似乎就好像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戲碼,讓「汽燃費」隨油徵收的議題得以再度死灰復燃,並且得以表面上扛著〝落實公平原則〞的大旗,背後卻暗地裡搞起增加稅收、充實國庫的實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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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部分國內媒體所述,日前交通部曾指出,如果行政院同意「汽燃費」與能源稅獨立實施,那麼現行「汽燃費」便可以從目前制度的〝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如此一來便能更為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同時並宣稱每年增收的「汽燃費」總額將與目前制度的450億相當,因此粗算每公升汽油屆時將必須課徵約4.6元左右的燃料稅。
但事實上,依照現行的稅制規範來看,交通部是以每公升2.5元的標準來進行「汽燃稅」的徵收,然後依據排氣量的不同來推算每車每年行駛里程及所消耗的燃料來訂定一定的稅額,所以交通部每年約可徵收到約400億的稅額,但在這樣的制度下所推估的國人年燃油使用量卻是高達了160億公升,與實際上約100億公升的使用量相差甚遠,因此在「汽燃稅」的徵收上其實早已有〝超收〞的嫌疑。而相關的問題,在日前也有部分的立委已經發現。
然而交通部為了讓「汽燃稅」在改為〝隨油徵收〞的條件下確保〝至少〞能拿到同樣稅收,便藉此擬定每公升的汽燃稅要提高至4.6元,顯然已目前制度下所制訂的2.5元要增加不少,這樣擅自訂定「汽燃稅」的價格又是依據什麼道理?交通部可應該要說明白才是?否則「汽燃費」改為隨油徵收,也只是仗著〝公平原則〞的正當性,再巧立名目、用其他的方式把老百姓當作提款機而已,而且提領的金額甚至比以前還要更多。
那種宣稱每年增收的「汽燃費」總額將與目前制度的450億相當的話語,其實當作笑話,聽聽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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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列表(04/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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