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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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交通品質的改善取決於有正確的交通思維!
AUTONET記者:sanada(05/2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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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蓬勃發展帶動的不只經濟活動的起步,也逐漸成為了人群的集散聚落!為了尋求夢想、追求更高品質的生活與工作機會,原本都市容積漸漸飽和連帶連道路逐漸不敷使用。而貴為台灣第一大城的台北市,近年來也從〝首善之都〞變成了〝首戰之都〞!按照台北市交通局的統計資料顯示,至2012年3月為止台北市共擁有184萬的機動車輛與109萬輛機車,以道路的容積率來說早已逼近臨界點。而固有的交通設施規範早已不敷使用。

自1996年起,台北市停管處陸續於主要行政區內推行「機車撤出騎樓專案」不僅引發〝人車爭地〞的嚴重糾紛,加上標榜節能減碳的單車專用道推行,更令許多北市的機車通勤族感覺自己像是次等公民。過去,我對於台灣的交通管理感到十分失望!認為在位者似乎有不食人間煙火之感,但當我服完了在交通局的一年役期之後發現,台灣交通品質無法真正進步的主因!那就是駕駛人的思維偏差!

我承認台北市在機車路權與標線的設計的確有著不小的缺陷,導致機車族在道路上趨於弱勢,但是當我每天於上班尖峰時段看到那些在車縫中爭速、蛇行、不遵守標線規範的騎士時,更是令我覺得心寒!汽車當作機車開、機車當成賽車騎、自行車也常自以為是汽車的光景天天在馬路上演;而當事故發生時,肇事雙方確又將「交通法規」搬出來吵得你死我活,也是令人完全想不通的詭闢邏輯。

或許,交通相關單位在管理上的舊思維已逐漸不被現行社會所接受,但是如果大部分的人都〝不守法〞又何來〝修法〞的必要呢?再者,交通法規所約束的是操控交通工具的〝人〞而並非是車輛本身,如果用路人對於交通規範沒有共通的邏輯對於不同駕駛族群也不懂得尊重又何來對等的路權可言?努力爭取的〝路權〞往往也僅是滿足單一族群的私慾罷了!為了求得更好的交通環境,使用者與管理者需先建立共通的道路使用邏輯,再進一步探求各族群的相對路權關係才能制訂雙方彼此都能滿意的管理法條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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