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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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只要正確交通觀念從小養成,打方向燈、二段式開門不用特別考也會做!
AUTONET記者:邱志翔(12/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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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許多以機車作為通勤工具的讀者,都曾經聽過或遇過行經路邊停放的汽車時,面對汽車出乎意外的開啟車門,而讓機慢車騎士因而擦撞、或是差點擦撞的情形發生,每年全台約有高達一成車禍的肇事主因正是汽車駕駛人開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而發生令人意外的交通事故,而交通公路總局,也因應這樣的議題,於2013年7月1日起替汽車路考修訂、新增了幾項扣分標準。

交通公路總局修改汽車駕照路考標準,包含了新增汽車上、下車時,應兩段式開門,駕駛在上下車前必須先將車門開一個十公分以內的縫,確認後方無行人、車輛時,再將車門完全開啟或閉合,未能遵守者,將扣八分;而另外一項舊有的考照標準,則是在轉彎或汽車起步時,必須依照行駛方向顯示方向燈號,將扣分比重從原先的八分提高至十六分。

雖然轉彎或是汽車起步時〝隨手〞打方向燈看似相當合理,也非常自然,但在駕駛觀念未養成健全的良好習慣下,其實也是很容易疏忽;而關於兩段式開啟車門,可以說是車主最容易忽略的交通意外「隱形殺手」,看似再簡單不過的新制標準,也讓許多習慣尚未養成的考生一不小心可能2個失誤就無法順利考取駕照。

雖然台灣的汽車考照仰賴教練場的指導,但其實正確的交通觀念必須從小就潛移默化,教練能教的不外乎是交通規則及制式的駕駛技巧,很多良好的交通觀念還是必須依靠家庭教育的從小養成,或許台灣學校教育,可以仿效國外的青年駕訓學校,將汽車駕駛課程設立為高中學習的科目之一,並邀請其父母共同參與、從旁輔佐小朋友的學習過程,我想這樣看似簡單的路考評分項目,不至於成為台灣汽車駕照考生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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