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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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解決交通亂象,用路人道德要加強!
AUTONET記者:蔡致堅(05/2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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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台北市的交通與道路品質讓人印象深刻,應該說是「亂」與「爛」的綜合體,如今又有機車用路人對於路權和各種交通問題提出意見,除了降低傷亡,也可提升品質,然而這一切都出自用路人道德!

根據台北市議員陳建銘表示,到2012年為止台北市已有109萬輛機車,這可視創歷史新高,面對逐年增加的機車數量,卻不見政府有任何積極提升機車路權的作為,長久以來實施的兩段式左轉、快車道進行機車規定,一再壓縮機車族的用路空間。且又因快車道進行機車限制,造成機車族左右為難。此外如貓眼石、防滑係數不足標線、減速墊、道路坑洞、人孔蓋與嚴重違規臨停問題,更是道路安全的隱形殺手。而停車空間不足、大吃小的逼車問題,讓機車騎士面臨空前絕境。

而中華民國機車黨代表董建一更表示,長久以來向台北市交通局反應各項機車問題,如凱達格蘭大道開放機車直接左轉、三線車道以上道路開放機車行駛快車道等,卻遲遲未獲得交通局相關單位正面回應。當然議員和機車族代表都同聲呼籲政府,應徹底檢討不合理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座轉規定、改善各項危害機車騎乘者安全的設備、增加停車空間、嚴格執行違規取締等,並研擬試辦開放Y字路口、T字路口機車可直接左轉,甚至開放中山南北路分隔島內側快車道的開放,更重要的是落實交通安全教育,如此才能保障用路人權益。

就個人淺見,無論行人、機車騎士、開車者,只要踏上馬路就是用路人,自然就有路權,但大家似乎扭曲路權的定義,政府與執法單位在宣導上都以「人」為優先,汽機車要禮讓行人,試問若有人違規穿越馬路、或者紅燈硬闖,甚至隨處招計程車或者計程車突然停靠,發生交通事故的話責任算誰的?依照我們有如此多的恐龍法官加上關說,加上不少的民粹,肯定都是騎駕機動車輛者的錯,但這點在國外可是行不通,用路人若不守法而發生意外,就要看誰是誰非,完全站在法理之上,而台灣卻多了個情,導致亂象與糾紛不斷,其實就計程車與公車停靠問題,民眾要付很大責任,如果要罰,無論司機或者民眾都得罰。既然機車和汽車同屬機動車輛,就應該規矩地在道路上行駛,而非見縫就鑽,停紅綠燈就乖乖地排隊,在歐美和日本絕對見不到機車族到處鑽的現象,這又和道德教育有關。

以公部門來說,道路規劃和維修毫無章法,公車路線也是亂七八糟(猜測這中間應該有利益輸送),今天路平專案挖一次,明天電力公司、後天水力公司都各挖一次,原本鋪好的路挖了又鋪,如果說無利益在裡頭應該沒有人會相信,為何政府在規劃前不能一次統籌,而要分好幾次(或許中油、台電這些國營事業就是靠這樣「謀福利」),交通亂象政府要負一大半責任。

回歸原點,只要用路人道德不改善,交通亂象肯定無解,而要如何做到?那就是改變符合2012年現階段的法規條文(目前條文多為半世紀前制定,其他僅是增訂)並施以重罰(除了罰鍰還必須服勞役),或許在嚴刑峻罰下會有明顯改善。縱使被罵搶錢、毫無人權、獨裁,也總比現在不問民間疾苦、自我感覺良好、討好財團金主而被批評得體無完膚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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