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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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順應民意緊縮酒駕標準,卻顯得敷衍了事?
AUTONET記者:李孟儒(12/1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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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事件長久以來一直是國內社會新聞版面的常客,但在許多人付出慘痛的生命代價之後,酒駕事件仍是層出不窮,其中更不乏犯錯後態度囂張,甚至累犯的情形發生,即便政府曾加重酒駕罰則,這危險的行為卻完全沒有遭到抑止的跡象,如今交通部則是再度下修酒駕的判定標準,雖然立意良善,但似乎顯得有點敷衍了事。

會給人這種感覺,無非就是雖然明年元旦起酒後駕車處罰標準的吐氣酒精濃度,由每公升0.25毫克下修至0.15毫克,但這項標準卻只限於「未領有駕照」、「初次領有駕照未滿2年」及「職業駕駛人」等三類駕駛人,其他一般駕駛人卻不在新標準的規範之內;而根據交通部的說法,未來將視執行成果,再逐步推廣到所有駕駛人。

雖然我們得強調這項政策是立意良善,但僅限於三類駕駛人卻讓人有些匪夷所思,仔細看標準限縮的三類駕駛人,其中職業駕駛人則因肩負人、貨物安全,本來就該以更嚴格的標準進行規範,而無照駕駛本來就屬違法,酒駕當然更是罪加一等,雖然認定標準上更加嚴格,但最後只剩下「希望讓初次領有駕照的人,養成酒後不開車的習慣」這個說法比較有價值。

除了沒將所有駕駛人納入新的規範,僅僅是「酒駕認定標準更為嚴格」,而不是加重罰則,最高的罰則依舊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點,更是讓人感覺「不痛不癢」的主因所在。最後我們還是得強調這項政策是「立意良善」,但個人認為這個這政策的價值,也就只有立意良善而已,對於酒駕事件的抑止,幾年前的提高罰責都無效了,我想民眾們對這項政策的成效也不用太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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