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 星期五
把這篇文章貼到Plurk噗浪 把這篇文章貼到twitter 把這篇文章貼到FaceBook
觀點:以為技術了得?行車安全就是與你無緣
AUTONET記者:吳煌棋(09/28/2010)
字級設定:
根據民國98年的高速公路全線交通事故分析,全年共發生64件人員於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82人死亡、102人受傷,相較於民國97年肇事件數及死亡人數創近七年新低紀錄。

就肇事原因分析,98年主要肇事原因第一位為駕駛不當,包括含變換車道不當及未注意車前狀態,第二位為酒醉駕車,爆胎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並列第三位,就肇事車種分析,大貨車與聯結車之事故比例相對於所佔交通組成仍屬偏高。

放大至64年至98年的肇事原因分析,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排第一,爆胎或車輪脫落排第二,超速排第三,駕駛不當排第四,爾後依序為裝載不當、酒後駕車、疲勞駕駛、機件故障、行人或乘客過失,以及其它因素。此外,64年至98年肇事車種由多至少依序為小客車、小貨車、大貨車、聯結車、大客車與其他車種。

肇事件數及死亡人數減少是好事,但並不值得高興,因為相信沒有人願意見到上述的任何一項統計數據,與自家的親人或朋友有關。令人意外的是,一般駕駛以為最簡單的保持行車安全間距,卻高居交通事故成因之首位。

超速、不專心容易在煞車不及時撞到前車,突有來車駛入也很可能因此撞到前車,或者是導致無辜的後車煞車不及撞上,相信超速、不專心或者隨意駛入車間者,不是高估了自己的判斷力或駕駛技術,就是根本搞不清楚車輛踩下煞車後,車不可能馬上停止,交通事故就此發生。

別再高速公路上憋別人的車了,適度以閃大燈或按鳴喇叭提醒前車保持適當車速即可。因為就算是超跑搭載的高性能煞車系統,從時速100km/h煞至完全靜止也需要30-40公尺的距離,若是下雨天路面潮濕時勢必煞車距離拉得更長,以許多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近距離憋車方式,車輛煞車性能與駕駛技術不成氣候(台灣有國際賽車執照的有幾人?真正賽車手也不會這樣開車),根本就是拿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在開玩笑,難怪「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高居交通事故成因之首位。

做到保持行車安全間距,可以維持最基本的行車安全,若遇有後車充滿敵意來犯,建議在安全的狀況下變換車道,因為「腦充血」的駕駛容易做出傻事,遇此狀況自保為上。

另一方面,台灣高速道路的雜物很多,偶爾也會發生爆胎的意外狀況,切計千萬別踩下煞車,握住方向盤且和緩地鬆開油門不偏離車道,開啟閃雙方向燈,靠著車輛的滑行盡可能移往路間處,車快停止時可拉手煞車,人迅速離開護欄之外,再試圖求援、放置三角警示牌以求自保。

不超速,不酒駕,不疲勞駕駛也是行車安全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因為不知何時路上會有衝出的人車或不該出現在路上的物品,時時保持注意力與警覺心,才能長保行車安全。

   新聞列表(09/28/2010)
















   
▲TOP

AutoNet汽車日報 版權所有 禁止轉載 c 1996-2011 AutoNet.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2)2768-9907 Fax:(02)2749-287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