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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人民保姆的警察,要是值勤時造成車禍意外導致他人傷亡,要不要賠?當然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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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日本神奈川縣橫濱市旭區內的道路上,發生一起警察值勤肇事的意外,一名警官在值勤時因開車門沒有注意後方來車,冒然開啟車門結果讓一名機車騎士來不及煞車,就往車門給撞上去,導致機車騎士骨折受傷,結果這名警官必須付高額賠償。
其實在國外與台灣,關於警方值勤傷及無辜市民的事件層出不窮,尤其在美國,當警車或消防車、救護車警笛大作時,所有車輛全部要靠邊停,一旦因此而出了車禍,警方可有權利要求民眾簽下切結書,表示不認賠,因此發生不少爭議。
所以在80-90年代,有許多車主只好自認倒楣,當然也有車主力爭到底,拒簽切結書,然後向警察局索賠,不過在日本,警察發生這種烏龍事件,不僅會遭到處分,可能還需負擔受傷民眾的所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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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列表(08/0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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