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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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實施兒童座椅新規定
AUTONET記者:劉茜怡(09/1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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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國,上個週末是當地父母最後改變購買兒童座椅或供幼孩座位墊高的座墊的機會,星期一之後新的法律將要開始實行。

現在,所有的孩童在12歲以下或135cm以內,必須在車內使用兒童座椅或供幼孩座位墊高的高座墊,沒有這設備的就是違規,必須冒著30英鎊的罰金的風險。AA 汽車聯盟(Automobile Association)的Neil Grieg說:從新的規則發佈後的最初的若干星期,我很期待進行的是一種保護孩童的常識方法宣導和警察發布警告的數量,而非收到罰款的人次。

父母能從商店的範圍內的專家獲得兒童汽車座椅安全建議,包括Halfords,Mothercare和Toys R (玩具反斗城)。一位Halfords的發言人說:「我們絕不期待健忘的父母在最後幾分鐘的匆促購買。」。

他並表示,「我們發現兒童安全座椅的銷售狀況大增,半晌就有許多人們像一條穩定的河流般走進來,同時我們發現這次與去年相比,銷售數字也加倍了,購買人次超過過去若干月的購買的夫妻檔。」

這裡提供選購適宜的兒童安全座椅或高坐墊須注意的事項:一.你在買或使用任何限制孩童的產品之前,先檢查標籤,確保它對於你的孩子的重量是適合的。二.確認座椅的任何限制設備都是安全合適的。三.如果你的孩子必須乘坐一部以上的汽車旅行,確定這個汽車座椅或坐墊符合每一部車,那樣它可以在每一次旅行時在每一部車間搬動。

在台灣,93年即強制規定年齡在四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之嬰幼童,於乘坐車輛時必須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體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兒童,必須乘座於車輛後座並妥善使用安全帶,否則將依規定罰款五百元。

這規則已經訂定一段時間了,看來我們國家在法規方面是先進的,但是公權力執行及父母的觀念,不知與英國相較是否也一樣嚴謹與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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