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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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分心駕駛傷人害己,不僅依靠安全科技還得靠自己!
AUTONET記者:洪士耕(04/0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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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Net汽車日報前陣子曾經報導,遠在美國北卡羅萊納州一個名為Chapel Hill小城市,率先禁止駕駛使用免持通話裝置,成為美國第一個將免持通話裝置列為禁用電子產品的城市,預計6月1日起開罰。美國每年因為分心而導致的車禍死亡人數多達5,000人,雖然Chapel Hill駕駛使用免持通話裝置的罰鍰僅25美元(約新台幣740元),似乎有些不痛不癢,但這項交通法規的通過依然堪稱〝創舉〞。

分心向來是導致重大車禍的主因,台灣方面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機器腳踏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此外,自2013年起國內還將直接限制車上的打檔設備連動及娛樂性螢幕,汽車前進或後退時會自動關閉顯示螢幕;顯示國內對駕駛分心的後果越來越重視,或許偶有〝影響駕駛便利性〞、〝限制汽車科技發展〞等不同聲音出現,然而終歸來說,安全永遠是行車上路的最大前提。

然而,即使駕駛使用電子設備的法規日漸嚴苛,甚至假設未來有一天,台灣也會跟進美國Chapel Hill、禁止駕駛使用免持通話裝置,若要取締執法仍有一定難度,畢竟〝車內〞的違法情形相較〝車外〞勢必更難嚴防,因此若需治本,仍應從正確的駕駛觀念開始培養,藉由用路人的自我約束避免傷人害己的最糟情況發生;另一方面,也有賴車廠持續研發旗下技術,屆時若能維持汽車科技帶來的便利性,還能藉此降低駕駛分心的可能、進一步協助提升行車安全,不啻為雙贏的最佳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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