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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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酒駕重罰肇事判死刑有這麼難嗎?
AUTONET記者:蔡致堅(05/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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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最近酒駕的社會問題再度浮上檯面,那就是葉姓大學生開名車酒駕肇事,造成無辜民眾身亡家庭破碎,另外酒駕撞老翁回頭再輾斃、酒駕上國道車禍居然將帳賴在同車死亡女友,這麼多案例卻未見政府提出更嚴苛的罰責,反倒是一些政客天馬行空胡說八道,難道說酒駕重罰肇事判死刑有這麼難嗎?

那位家境優渥、喜歡炫富的葉姓大學生(葉少爺),在肇事後居然向警方表示「不知酒駕違法,是家人告知才知道撞死人。」對於這個年輕人我只能說判幾次死刑都不夠,道德淪喪至此一點羞恥心都沒有,這居然是已經受大學教育的年輕人(在教育制度完全失敗,媒體、政治人物的壞榜樣,台灣不少大學生的EQ、IQ以及競爭力蕩然無存),這就如同先前開車阻擋救護車的中指男一樣,出來道個歉社會大眾就忘了這檔事,這就好像政府官員和名人也是一樣,做錯事情出面道歉鞠躬之後通通沒事,葉少爺的母親下跪道歉,本人也在鏡頭前表現出懺悔,實際上呢?事過境遷依然故我,反正1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而這樣的心態除了教育出了問題,政府官員和名人的態度也成為大家的「模範」,倘若政府相關單位能訂定出更為嚴苛的法律,酒駕給予更重罰則(直接關他個一年半年,且立刻發監執行),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則直接判處死刑,也完全不得上訴,任誰也不敢再酒駕。

但是,有人認為光一個酒駕肇事就要判處死刑會不會太嚴苛?是否會矯枉過正?說真的這一點也不會!貪求杯中物又駕車就必須要有承擔風險的認知,知法犯法可謂罪加一等,萬一不幸碰上恐龍法官,又說要給予肇事者一個自新機會,試問誰要給往生者一個機會?這對於受害人與家屬都是二度傷害,因此這些酒駕罰責根本不是為了保障無辜百姓,而是權貴人士和既得利益者的保護傘。當然,說到酒駕肇事判處死刑,肯定有不少高舉人權大旗的衛道人士會跳出來反對。

那群高喊人權的衛道人士,對於廢除死刑相當堅持,認為這是野蠻的行為,國家也會讓國際撻伐,但話說回來,在民眾道德觀念低落情況下,沒有嚴刑峻罰又怎能保有社會安定,或許這群人沒有失去親人的痛苦經驗,無法體會被害人家屬心中的苦,也或許這群衛道人士多躲在象牙塔裡做事(這和咱們的總統及政府官員非常像),根本不曉得外頭發生什麼事,因他人酒駕而遭逢不幸、喪失寶貴生命者的無辜民眾,他們的人權又在哪裡?難道說他們活該倒楣死有餘辜?非也!真正該死者為這些酒駕者,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判他一個死刑還算客氣!

另外,對於酒駕肇事要採用連坐法,我想對提出此解決方案的官員致上最崇高敬意(有創意,但也太天馬行空),同車人沒有勸阻酒駕者當然要受罰,但要罰酒促小姐…還不如去嚴懲酒商,如果這些酒商不賣酒,哪會有酒駕問題?但這樣一罰恐怕會波及許多人的財路(包含地方派系、有錢有勢者、民意代表),甚至連公賣局也會造成很大震盪。就如咱們「英明又不食人間煙火」的馬總統所言「之後沒有選票壓力」,那乾脆就大刀闊斧去做,反正沒有後顧之憂,但從中油、台電的就搞不定,更別提酒駕要重罰、肇事還要判死刑這檔事,要改變更嚴苛的法則…對這個「無為卻自我感覺良好」的政府來說絕對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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