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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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收了罰款之後?
AUTONET記者:曾慶偉(02/2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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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交通大隊新添購的車載式測速照相機。
 
過年前台北市交通大隊公布了2012年台北市10大固定式測速照相機的取締件數排行,結果「機王」寶座由位於承德路四段的照相機所拿下,一年內總共拍了超過3.2萬件的超速違規事件,平均每五分鐘就能拍下一件違規,台北市光靠這一支測速照相機就能進帳4千萬以上。

 
交通執法的目的是為了守護民眾行的安全!
 
而根據統計,台北市在2012年的「機王」前三名分別為「承德路四段百齡國中」、「信義快速道路的象山隧道出口」與「水源快速道路北往南下景美匣道一處」,分別取締了3.2萬、3.1萬與2.8萬多件,由固定式測速照相機所檢舉的超速及違規闖紅燈案件,讓國庫入帳約有8億元的款項。如果再加上警察弟兄們機動協防的成效,2012年民眾的交通罰款更高達有19.5億,比起編列的16.7億預算,還要高出近16.7%的比例。

目前全台北市共有136具固定式闖紅燈、測速照相桿(實際相機數為86具,不定期移防),對於財政窘迫到必須向民眾增收「二代健保」、「證所稅」、「奢侈稅」…,並且以年金改革的理由來降低勞工與軍公教退休福利、換取未來〝安心30年〞的政府來說,這筆額外的收入確實是不無小補。

只是政府在收了這些罰款之後,除了讓民眾發揮警惕的效果、再下次行經該路口時會特別謹慎小心之外,其他鮮少經過此地的外來車輛,依然會很容易不小心的中招,而政府除了再收一筆罰金之外,到底有沒有任何其他積極改善的作為?

為何要向民眾罰款?不就是因為這些舉動可能造成危險、導致生命財產的威脅?難道政府在收了這些鉅額罰款之後,不能針對這些特別容易發生違規情勢的路段進行動線的重新規劃改善?最起碼也要以更明顯的告示方式,來提醒行經該路段的駕駛人別再違規了!但是,我們的政府似乎從來不這麼想,台北市交通大隊日前甚至還拿了人民的納稅錢,再添購兩具車載式測速照相設備,藉由朝車輛後方發射雷達結合高畫質數位照相的方式,來規避所有的感應器,以〝嚇阻〞的方式來讓民眾遵守限速。

天哪,原來政府的改善交通違規的方式,就是要民眾繳納更多的罰款…

 
如果警察以躲在暗處的方式來進行違規舉證的拍攝動作,除了就是要多收些罰款之外,真不知能發揮什麼〝改善〞交通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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