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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期間禁止使用手機〞已是老生常談,台灣地區也自2013年起,針對使用手機或其他智慧型手持裝置的汽、機車駕駛分別處以新台幣3千元及1千元的罰鍰,避免分心駕駛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國外也有許多相關調查,最近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即宣佈,指出高達七成的美國駕駛者會在行車途中使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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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道開車途中不應使用手機,然而以美國為例,能夠確實控管自己的駕駛人卻只有三成而已,根據CDC調查,總計有69%的美國駕駛人在受訪前的30天內曾經一邊開車一邊使用手機,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統計2012年約有350萬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其中便有24%肇因於開車玩手機,換算下來達到84萬人;此外根據來自葡萄牙的研究,也有59%的駕駛人曾在過去一個月使用手機通話、收發簡訊或瀏覽其他功能。
英國國家道路安全慈善機構Brake研究發現,開車時使用手機將造成認知能力、注意力、身體反應及視覺的渙散,與專注開車的駕駛相比,開車時使用手機的駕駛目光離開路面的比例增加400%,車道偏移的比例增加28%,不正確轉換車道的比例增加140%,發生車禍的機率比一般人增加23倍。雖然過去已討論多次,不過隨著台灣今年起也針對使用手機或其他智慧型手持裝置的汽、機車駕駛開罰,國人也應更加正視此議題,避免傷人害己的最糟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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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列表(03/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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