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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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酒駕標準更嚴苛....但成效....
AUTONET記者:蔡致堅(06/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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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這麼簡單的道理誰都懂.....但真要執法取締還很難
 
最近一些喜好杯中物的朋友紛向抱怨,認為喝酒的人尊嚴和樂趣盡失,因為政府對於酒駕的刑罰越來越嚴苛,只要兩罐啤酒下肚就超標,真不知以後的日子怎麼過。不過對此我安慰為他們,法規是一回事,但真正執行又是另一回事,這就是台灣啦!

對於喜好杯中物的駕駛人來說現在可謂進入「行動黑暗期」,在經過許多無辜者的犧牲、且為了不再讓酒駕者逍遙法外,政府終於修法,包含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和單科罰金的刑罰等;酒駕肇事導致他人死亡或重傷者,也加重刑度。交通部也修正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條文,降低酒駕標準為每公升0.15毫克,且為了因應酒駕新法上路,警政署還在6月13日0時起規劃實施「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駕專案勤務」,每月至少2次,甚至還會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取締酒駕,針對轄區易發生酒駕或酒後肇事地區、路段與時段,彈性規劃酒測勤務部署,當然也不免來個政令宣導,希望民眾戒除勸酒、落實「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返家」等。

基本上針對酒駕肇事者的刑罰和標準本就該嚴苛,從過去政府就不斷宣導「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等,員警犧牲睡眠辛苦地執行臨檢酒測,但法規與罰責實在太輕,不然就是碰上民代的關說,甚至是恐龍法官基於法律基準無法重判,其結果就是酒駕肇事頻傳,導致社會常發生不幸意外。再者我們的社會講求人情,或者來自高層壓力,縱使基層執法人員再有正義感,卻也受到不少阻礙,都在前途與執法的十字路口徬徨。當然長久以來的口號文化,至今依然存在,說的比唱的好聽,落實倒是沒多少,而且常常都是三分鐘熱度,作秀罷了!

舉例來說,過去政府針對行人橫越馬路、開車使用行動電話、後座繫安全帶、兒童乘坐專用座椅、高速公路內側道禁行慢車、機車禁行快車道等不斷宣導,並提出相關罰責,但至今有多少人遵守?有多少人心存僥倖?有多少人靠關說逍遙法外?雖然制定法規,也施以重罰,但執行的成效有多少實在令人懷疑,倘若違規或犯法就即刻開罰,尤其酒駕肇事逃逸或者藉酒裝瘋妨礙執法,應該就是直接入監服刑沒得上訴,否則那些有權勢的人背後可有一大群法律顧問,在上法庭前早就套好招,說不定連法官都是自己人,你說這樣能有什麼成效?

咱們政府訂出一大堆法規來約束人民,但執行上卻又沒完全到位,且說的比做的還多,真不知要大家如何是好。所以這回的酒駕標準和法規更嚴苛,罰則比之前也加重,但是否真有成效能降低酒駕肇事,並能真正落實執行,或許就讓大家拭目以待,不過就以往的經驗…還是不用期待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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