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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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放置警示標誌絕對必要,請重視用路人安全
AUTONET記者:編輯組(04/1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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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張在台北市大橋頭引道下十字路口,機車族蜂擁成群結隊等候紅綠燈的相片;不僅獲得當年度台灣區車輛同業公會與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共同主辦的「建國百年金安全騎乘機車安全攝影競賽」榮獲首獎外;同時亦代表台灣參加在FAMI協會該年度在馬來西亞的交通安全攝影比賽,更獲得第一名殊榮。這張具國際能見度、代表台灣機車通勤族擁擠雜沓的寫真背後;是島國文化司空見慣;卻處處充滿無奈、層層潛藏危機的交通動態與現狀。

根據警政署統計,2014年之A1類交通事故發生1770件,造成1819人死亡。分析A1類事故之主要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379件最多(占21.4%),「未依規定讓車」發生258件次之(占14.57%),「酒後駕車」發生160件再次之(占9.03%) 。交通部統計,台灣在2014年共有1445.3萬輛機車,幾乎1.6人就有1輛,每年約有1200人死於車禍。機車死亡率高居各種交通工具首位。102年機車駕乘死傷統計;死亡:1189人(61.7%)受傷:316599人(84.9%)。事故死亡年齡層,又以16歲到24歲最多。

在台灣因地狹人稠,加上公共運輸(公共運輸市佔率;台北市公共運輸>5%,逾25%;其他縣市低於5%)跟不上現代文明腳步的需要。造就機車的快速成長有其必然性。台灣平均每張駕照擁有1.02輛機車。在大台北地區更呈現130%年成長率。全國一般縣市,機車使用市佔率超過一半,其中以高雄市62%最高。顯現機車是國民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在機車儼然成為台灣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代名詞的同時,現行在道路交通法規上;目前規定亦無專屬章節,針對機車作最全面性的規範;僅附帶於汽車篇章中條例規範說明。

在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變處理原則:一、放置警告標誌 。二、撥打110(報警)與 119(救護) 112(緊急求救)或亦可通知保險公司協助處理。三、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限定位。四、移開車輛。五、平心靜氣等候警察。惟在此事故車輛處理原則中;第一步驟放置警告標誌。機車族有多少人是隨車備有機車用警告標誌?有多少人能意識到當機車發生事故時,也應放置警告標誌,預防二次傷害?坊間在新購汽車時,原則上車廠都會主動隨車附贈警告標誌等物品。而在機車購置時:車商卻只會附贈安全帽等物品。除此,多年來對配置機車的警告標誌,不僅大眾傳播媒體或交通主管機關;付諸闕如,亦少有論及或探討其必要性?

針對在道路車輛事故發生的同時;在尊重汽機車人身安全的本質上;我們是否應等量齊觀、同比重來審視與保障機車騎乘安全。相形在道安宣導多一份準備少一分傷害的基礎上;在大眾傳媒的公器上,對於配置「機車專用的警告標誌」的重視與推廣,是否值得再一次讓我們共同來重新省思、呼籲重視~這一可減少及保障防止二次傷害;且簡單、小小的安全警示防護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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