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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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車牌重複罰單亂飛,交通部公路總局螺絲何曾上緊過?
AUTONET記者:吳世傑(06/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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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台灣的公家機關都是抱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迂腐心態,不僅甚少站在平民百姓的立場制定政策,面對問題時也徹底將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處事準則奉為圭臬,久而久之在缺乏全面性的改革之下往往成為不知變通、成效事倍功半的標準公家單位。其中對於全台灣民眾來說都切身相關的交通問題更是典型公家機關的代表,從早期較為基本的駕照核發制度、道路規劃與施工,再到近期的大型重型機車與普通重型機車路權劃分及電能動力車款牌照請領等等,都充分展現出交通部公路總局缺乏專業素養、不知變通的公務員本色,如今隨著2013年全面換發新式車牌導致車牌號碼重複事件再度被提起,又再一次喚醒了民眾對於公務單位處事態度無下限的記憶。

交通部在2013年12月17日起開始著手換發新式車牌,以解決原有車牌編碼不夠用的問題,姑且不論新式車牌因為多了一碼而變得又醜又大的問題,公路總局甚至連基本的牌照編碼都未能妥善處理,導致牌照換發初期有3萬8000張車牌號碼重複。對此公路總局的回應是由於車輛監理系統中汽、機車與拖車分屬不同資料庫,因此在牌照換發時未能確認新式車牌是否已被不同車種使用過,導致牌照號碼重複使用的問題,在2013年4月15日改進過後將貫徹一車一號的做法,避免相同牌號的情況發生。

然而初期所發出的3萬8000張重複牌照號碼,卻因為只有2000位車主為了避免麻煩而自行前往監理站換發新牌照,如今仍有約3萬6000張牌照重複編號,雖然重複的車牌號碼多屬於新式牌照大型車與舊式牌照機車,在車籍資料上有所不同,理應能夠清楚區分。但日前卻再度傳出因牌照號碼相同,導致車牌號為AAQ-001的大貨車在高速公路超速違規,卻是AAQ-001的機車車主收到超速罰單,顯然是警政機關與監理機關螺絲鬆了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暫且先將公路總局為何不積極針對重複牌照進行牌照更新放在一旁,就連車籍資料與違規地點、資訊都明顯不同的罰單,監理機關與警察都未能及時發現牌號重覆的情形,讓AAQ-001的機車車主收到不屬於他的罰單,後續還需花費假期、時間前往監理單位申訴,這中間所花費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又該向誰求償呢?只要政府機關繼續抱持著「出了問題再說」的消極態度做事,類似的事情將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唯有擺脫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陋習才有可能真正切中改革要點,然而身為一個生活在台灣的小老百姓,期待通盤改革實在是太過高估了政府機關自我檢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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