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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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AT最新宣導廣告,喝酒〝不能〞再上路!
AUTONET記者:張菱育(05/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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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開車打手機、拿東西、精神不足、超速行駛等足以讓反應時間不足的狀態,引發交通事故的機率極高,在喝酒之後,視線模糊、反應速度明顯變慢,更是不可能專心開車。FIAT近日推出一部最新廣告,宣導喝酒開車的危險性,以簡單又不血腥的呈現方式,帶出酒後駕車是多麼要不得的一件事。

FIAT的這部廣告,以極具創意的思維呈現,提出有關酒後駕駛的危險性,帶出強而有力的訊息給觀眾知曉,為時僅15秒的廣告時間,僅有一罐啤酒在畫面當中,畫面中先看見一位騎著自行車的人在道路上,但是當一拉開啤酒的易開罐後,這位騎著自行車的人士瞬間消失不見,彷彿掉進啤酒的洞口當中,強調喝酒駕車後會造成很嚴重的危險與意外。

而近日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酒駕害人不淺,建議酒駕應連帶懲罰同車乘客,不能只處份喝酒開車的駕駛人,同車人、甚至同桌吃飯勸酒者,是否也應懲處?如果一再要別人喝酒,卻還看著對方喝酒開車、或是代客泊車若發現客人有醉意,是否有勸阻的責任?他希望法務部考量他的建議,對酒駕者「加重嚴懲」。

國內也修法規定,若酒駕者被測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可處新台幣15,000元到60,000元罰款並吊扣駕照一年,若超過每公升0.55毫克或肇事則將移送法辦,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一旦致人重傷可處六個月到五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則處一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吊銷駕照不得重考。

但是如果加重刑罰真的有效嗎?有時候可能連同車的人也不清醒,或許在飲酒的場所加強酒測,以降低意外的發生,且也要對身邊的親朋好友加以勸導,以免發生無可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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