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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又傳出遠通電收將被高公局罰款的消息,因為為了實施高速公路計程收費,遠通電收必須在全台的高速公路總共架設319座的收費門架,原本這個獨門生意又將要進入嶄新的里程碑,但無奈卻因為收費門架的施工不夠順利,不僅沒能趕上在去年9月底前完工的約定時程,而且也未能在今年1月21日展延工期時限前完工,而是拖到了6月底才全數架設完畢,因此高公局又傳出將因此開罰遠通電收,再加上ETC的使用率還未達7成,依約共將開罰超過4.8億台幣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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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新聞事件,相信國人早已對類似的戲碼感到無奈,畢竟類似的消息早已不是新聞,反正遠通電收所經營的ETC電子收費,從成立營運以來至今不知道已經因為利用率太低或是其他的種種原因,收到高公局多少次的罰款〝警告〞,但是最厲害的是,遠通電收卻幾乎從來沒有繳任何一毛錢的罰款,甚至高公局還會幫忙遠通電收與自己找台階,自圓其說的解釋為何積欠的罰款可以不罰?
這點真的讓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感到無奈,畢竟約是這麼簽的、法是這麼訂的,該怎麼辦就要怎麼辦,怎麼會有模糊的灰色地帶?相形之下,政府機關對待一般小老百姓卻是說一是一、沒有談判空間,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五月份的綜合所得稅繳納,只要超過一天,喔不!超過一分鐘,不只人工報稅早在截止當天的下午便已收工,號稱24小時作業的線上報稅系統也在過了午夜時刻便立即關閉停擺,那怕只是慢了1分鐘!
想補繳稅款?3天後請早,而且每兩天加收1%的滯納金,完全沒得囉唆。我不知道向遠通電收這樣的財團是怎麼去說服我們的相關局處與官員的,我只知道小老百姓不按規舉辦事就只有挨罰的份,〝只准財團罰款拖延待變,就是不准百姓稅款緩繳1分鐘?〞你說是不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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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列表(07/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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