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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公告2001年第3號
自2000年9月以來,寧夏、雲南地區相繼發生日本MITSUBISHI PAJERO(V31、V33)兩型越野車在正常行駛中煞車突然失效的意外事故。經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認定,上述兩種車型係設計不當,於固定在後車軸上的煞車油管和固定在車身上的煞車感應閥在行駛中會發生碰撞和摩擦境而導致煞車油管磨損穿孔、煞車液外漏造成煞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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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實施細則】的規定,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2001年2月9日)起,吊銷日本MITSUBISHI PAJERO(V31、V33)越野車的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證書(證書號:97MV2491和99MV7582),禁止其進口。二、為確保安全,凡未經檢修並更換改進設計的煞車油管的MITSUBISHI PAJERO(V31、V33)越野車暫停使用。
此外,大陸三菱汽車的經銷商北京錦龍汽車貿易公司表示,MITSUBISHI PAJERO(V31、V33)車型去年已被新車型替代,北京市場上基本上沒有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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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列表(02/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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